計算生物學程修業施行細則
Program of Computational Biology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中山醫學大學專業學程設置辦法」訂定。 第二條、 因應未來計算生物領域發展之需要,培育具備生命科學與電腦資訊背景之跨領域專業人才,本學程以提供相關領域的課程學習為主要目標。
第三條、 凡對於計算生物學有興趣之本校學生者,皆可申請。 第四條、 本學程於每學年第二學期選課預選前一週開放申請。學生須自本校生物醫學科學系網頁下載「計算生物學程申請書」,並於填妥後將申請表送至生物醫學科學學系辦公室,經資格審核後,於選課預選前公佈申請核准名單。 第五條、 修畢並通過本學程規定之課程,學生須自本校生物醫學科學系網頁下載「學程證明申請書」,填妥後檢附歷年成績單,交至生物醫學科學學系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者,簽請教務長、校長同意後,授與「計算生物學程證明書」。
第六條、 本學程之學分規定,需修滿必修課程8學分,選修課10學分(含)以上。其中至少應有6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輔系或其他專業學程應修之科目,方可取得學程證明書。 第七條、 若學生曾修習相當於本學程必修或選修課程,經生物醫學科學學系認可後抵免之。 第八條、 本細則如有其它未盡事宜,均依照本校專業學程設置辦法、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送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修正記錄:
102年10月15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02年10月16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03年01月13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