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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馬丁大學生物學系雙學士學位

法規名稱

中山醫學大學生物醫學科學學系與聖馬丁大學生物學系

學士學位實施細則 與聖馬丁大學生物學系

最新修正日期

113/04/02

制定單位

醫學科技學院職能治療學系

頁 碼 / 總 頁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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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醫學大學生物醫學科學學系與聖馬丁大學生物學系雙學士學位

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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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醫學大學生物醫學科學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鼓勵本系大學部優秀學生參與加入與聖馬丁大學生物學系所設立的雙學士學位,以取得兩校學士學位,依「聖馬丁大學與中山醫學大學雙聯協議」第二條之規 定,特訂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本校生物醫學科學學系學士班學生在本校學士班修業時間至少四學期,完成並取得前兩學年所有必修學分且及格,得於第三學年上學期開學

後,向本系提出申請。

申請者需繳交下述文件:

  1. 雙學位申請表。
  2. 個人履歷。
  3. 前四學期成績單。
  4. 英語能力證明: TOEIC考試獲得700分或IELT6.0以上或托福紙筆測驗 (ITP)成績達525分或網路測驗(iBT)71分,依規定證明其英語能力)
  5. 學習計劃(就讀動機及讀書計畫)
  6. 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推薦信)

  1. 申請者在本校就學開始至參與雙聯學位評選時之學業總成績平均和實驗課程成績之總平均各佔50%,加總後為依據,成績最高分之同學為第一優先,依此類推。
  2. 成績同分比序時,依序為必修學分成績之總平均、實驗課程成績之總平均、學業總成績平均為評定標準。
  3. 成績最高前三名將獲得申請獎學金資格。
  4. 參與雙學士學位課程學生,必須在學並保有雙方學籍直到完成第一學位。
  5. 若有候選者於第二學位入學前放棄或失去資格,則依序遞補。
  6. 學生錄取第二學位課程與否,將由第二學位承辦單位發送正式的信函

給予通知。

本細則未盡事宜,悉依聖馬丁大學與中山醫學大學雙連協議相關法令規

定辦理。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並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修正記錄:

1130121

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30402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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