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學大學生物醫學科學學系(所)傑出系友選拔辦法
第一條 中山醫學大學生物醫學科學學系(所)(以下簡稱本系)為表揚系友對國家、社會及母系服務之熱忱與貢獻,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設傑出系友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負責候選人之審議。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系主任兼任之,委員由系上老師5名,校友代表3人(系友會會長為當然委員),共計 9 人,任期一年。前項委員如為候選人,則應於會議審核中迴避。
第三條 學系應每學年公告各級系友,各位老師,導師和實驗室指導老師公開推薦傑出系友候選人,並詳列優良事蹟,送交委員會彙辦。
第四條 凡本系系友有下列事蹟者,均得被推薦為候選人,請填具傑出校友選拔推薦表(附件一)。
一、學術類:凡對學術研究、創造發明獲具體殊榮或獲國際級大獎或擔任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教學職務。
二、服務類:從事社會各類工作,有傑出表現或貢獻者。
三、母系貢獻類:對本系之教學、服務、醫療科技創新、捐資興學或發展有特殊貢獻者。
四、特殊類:由委員會推選不屬於前項各類而有特殊貢獻者。
第五條 傑出系友遴選具有下列推薦方式:
一、各位老師(含導師和實驗室指導老師)推薦:由各教師推薦,以各類別推薦一名為原則。
二、系友會推薦:系友會推薦,以各類別推薦一名為原則。
三、系友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以各類別推薦一名為原則。
四、自我推薦。
第六條 傑出系友之選拔,每年一次。每類別最多一名,可從缺。由委員會開會決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以超過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同意為議決。
第七條 傑出系友推薦時間為每年6月01日開始至8月31日止。審議和選拔時間由9月01日至9月31日止。10月中旬於系網和系上所屬各平台公告。
第八條 傑出系友之榮譽證書頒授以配合生醫系系友會為原則。
第九條 傑出系友行為有損校譽者,經本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 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取消傑出校友資格。
第十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附件一 中山醫學大學生醫系傑出校友選拔推薦表
※修正記錄: 民國109年 09 月 07 日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