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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醫藥產業人才培育微學程

 

中山醫學大學生技醫藥產業人才培育微學程修業施行細則

(Mini-Program of Talent Cultivation in Biotechnology and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第一條

 

第二條

本細則依據「中山醫學大學專業學程設置辦法」訂定。

 

本微學程課程目的為使學生能獲得醫藥生技產業人才所需具備的能力,從教育面搭起學生與產業的中間橋樑,強化與產業界單位密切合作推動醫藥生技產業鏈中相關人才的培訓,落實國家經濟發展政策目標,推動醫藥品及醫療器材成為生技產業中的重要經濟支柱。

第三條

凡本校學生修畢大一全年課程,有計畫投入生技醫藥產業者,皆可申請。

第四條

本學程申請及審核作業一律採線上作業,本學程於每學年第二學期公告時間內接受線上登記。學生須登錄系統線上提出申請(含放棄),經學程設置單位審核後並於預選前公佈申請核准名單。

第五條

修畢並通過本學程規定之課程,學生須自生物醫學科學學系網頁下載「學程證明申請書」,填妥後檢附歷年成績單,交至生物醫學科學學系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者,簽請教務長、校長同意後,授與「生技醫藥產業人才培育微學程證明書」。

第六條

本學程至少選修6學分,含核心課程須選修2學分,專業選修()()須選修至少4學分。屬於學生主系或輔系之必修科目無法認列應修科目至少有2學分不屬於學生主系、輔系或其他專業學程應修之科目選修學生須另修畢業界講師課程至少32小時,經本學程負責人同意憑結業證書作為修畢證明,始具學程取得資格。

第七條

若學生曾修習相當於本學程選修課程,經生物醫學科學學系認可後抵免之。

第八條

本細則如有其它未盡事宜,均依照本校專業學程設置辦法、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過後,送教務會議通過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修正記錄:

1070507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1070611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070907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學程小組會議通過

 

1070925

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1080506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

 

108年05月22日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108年06月24日

110年01月19日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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