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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醫藥產業人才培育跨域微學程

                             

中山醫學大學生技醫藥產業人才培育跨域微學程修業施行細則

(Talent Cultivation in Biotechnology and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Interdisciplinary Micro-credential Program )

第一條

本細則依據「中山醫學大學學程設置辦法」訂定。

第二條

本微學程課程目的為使學生能獲得醫藥生技產業人才所需具備的能力,從教育面搭起學生與產業的中間橋樑,強化與產業界單位密切合作推動醫藥生技產業鏈中相關人才的培訓,落實國家經濟發展政策目標,推動醫藥品及醫療器材成為生技產業中的重要經濟支柱。

第三條

凡本校學生修畢大一全年課程,有計畫投入生技醫藥產業者,皆可申請。

第四條

本學程每年 5 月及 12 月開放線上申請(含放棄)。學生須自學生資訊系統申請, 經資格審核通過後,即可修讀本學程。

第五條

修畢並通過本學程規定之課程,學生須自生物醫學科學學系網頁下載「學程證明申請書」,填妥後檢附歷年成績單,交至生物醫學科學學系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者,簽請教務長、校長同意後,製發「生技醫藥產業人才培育跨域微學程證明書」。

第六條

一、課程規劃至少六學分,包含核心、基礎及應用課程各二學分;應修科目至少有二分不屬於學生主系之科目。

二、跨域微學程認列之科目於下列情況不可重複認列:

(一)其他跨域微學程之科目。

(二)學生主系之科目(包含必修、選修、專業選修)及通識課程。

第七條

跨域微學程修習課程應依該學程科目學分表修讀,課程不可抵免。

第八條

本細則如有其它未盡事宜,均依照本校學程設置辦法、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審議,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附件:

※修正記錄:

1070507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通過

1070611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院務會議通過

1070907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學程小組會議通過

1070925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

1080506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5 次系務會議通過

1080522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院務會議通過

1080624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1100119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309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院務會議照案通過

1100325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

1110517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院務會議照案通過

1110609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

1120201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院務會議照案通過

 

1130326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

 

1130506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通過

 

1130521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院務會議通過

 

1130606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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